什么是流动性
一个市场有没有流动性,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当你想买的时候,能不能马上买到;当你想卖的时候,能不能马上卖掉
在金融市场上,流动性是一个既基础又深刻的概念。它看似简单——指的是一种资产能够被迅速买进或卖出而不引起价格大幅变动的能力——但真正理解流动性,需要深入到市场微观结构的层面,去观察那些每天都在发生的、数以百万计的交易背后,究竟是谁在买卖、谁在报价、谁在成交。
一个市场有没有流动性,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当你想买的时候,能不能马上买到;当你想卖的时候,能不能马上卖掉。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这个市场就是流动的;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这个市场就是缺乏流动性的。但在“能不能马上成交”这个表象之下,隐藏着一个由做市商和投资者共同构建的复杂生态系统。
一、流动性是什么
衡量一个市场的流动性,通常看三个指标:紧度、深度和弹性。
紧度指的是买卖价差的大小。价差越小,交易成本越低,流动性越好。深度指的是在现有报价水平上能够成交的交易量大小。深度越大,大额交易对价格的冲击就越小。弹性指的是价格因交易而发生偏离后,能够迅速恢复原有水平的能力。
用一个日常生活的类比来理解:你去菜市场买菜,如果每个摊位都有现货、价格透明、你想买多少就能买多少、买完价格也不会因为你多买了几斤就上涨,这个菜市场就是流动性极好的。相反,如果整个市场只有一个人在卖菜,你想买的时候他不在,或者你一问价格他就坐地起价——这就是缺乏流动性的市场。
金融市场中的流动性,本质上回答的是两个问题:交易能否即时完成和交易能否以合理价格完成。而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市场中参与者的结构和他们之间的互动方式。
二、做市商与做市商:竞争如何塑造流动性
1. 做市商是什么
做市商,一般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度的证券经营法人,不断向公众交易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并在所报价上接受公众买卖要求,通过这种不断买卖来维持市场流动性的机构。
做市商最核心的特征是双边报价——同时报出买入价和卖出价,并且承诺在所报价格上成交。做市商的盈利模式不是赌方向,而是赚取买卖价差:以较低的价格从投资者手中买入,以较高的价格卖给投资者。这本质上是一种服务费——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所获得的报酬,而不是承担市场风险所获得的回报。
2. 垄断与竞争:两种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可以分为两大类:垄断性做市商制度和竞争性做市商制度。
垄断性做市商制度下,一只证券只有一个做市商。这种制度的优点是做市商有足够的动力维持市场稳定,但缺点是缺乏价格发现的有效竞争,做市商可能将价差拉得过大,损害投资者利益。
竞争性做市商制度下,一只证券至少有两名以上做市商同时提供报价。全球最著名和完善的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当属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在竞争格局下,多个做市商为争夺投资者的交易订单,分别报出自己的最优报价。哪家做市商试图“把价差拉得极宽来吃差价”,其他做市商就会用更合理的报价将其直接“秒杀”——这家做市商最终反而可能面临资金亏损的风险。
3. 做市商之间的竞争如何降低交易成本
做市商之间的竞争,最终会体现在买卖价差的缩小上。价差越小,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就越低。
竞争的作用不止于此。做市商基于自身的定价模型和专业研判持续报价,在多元做市商并存的格局下,报价竞争往往推动价格向其内在价值收敛,从而强化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简单说,多个做市商互相竞价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对资产真实价格的“投票”和“校准”。
此外,竞争性做市商制度还能激发普通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吸引更多投资者进入市场交易,进一步增强市场的流动性。这就形成了一个正向循环:做市商竞争→价差缩小→交易成本降低→更多投资者参与→流动性提升→更多做市商愿意进入。
做市商与做市商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既竞争又共同维护市场的关系。他们在报价上互相博弈、争夺订单,但他们的集体存在本身就是市场流动性的基石。
三、做市商与投资者:交易对手与流动性桥梁
1. 做市商是投资者的“万能对手方”
在做市商制度下,投资者最直接的交易对象就是做市商。投资者无需担心提交的委托找不到交易对手——做市商充当了那个“永远在的对手方”。
这一点与纯粹的竞价交易制度截然不同。在竞价制度下,投资者必须找到另一个愿意反向交易的投资者,交易才能达成。如果市场上只有想卖的人而没有想买的人,交易就无法进行。做市商制度则通过做市商的双边报价承诺,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投资者随时都可以按照做市商的报价买入或卖出资产,不会因为市场只有买方或者只有卖方而无法交易。这种即时性——想做就能做——正是流动性的核心体现。
2. 做市商承担风险,投资者获得便利
做市商与投资者的关系中,最微妙的一点是:做市商承担了本应由投资者承担的风险。
当市场出现恐慌性抛售时,投资者争先恐后地想卖出。在纯竞价市场,没有买家就意味着没有成交、没有流动性。但做市商有义务在报价价位上接受投资者的卖出要求——这意味着做市商必须用自己的资金接盘,承担价格继续下跌的风险。
反过来,当市场出现狂热性抢购时,做市商也必须用自己的库存满足投资者的买入需求。
做市商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价差来补偿自己所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并实现一定的利润。这个价差,本质上是投资者为“随时能交易”这个便利所支付的价格。
3. 信息与定价:做市商的专业价值
做市商不仅仅是“中间商”。他们不断提供买卖报价的过程,本身就是在向市场注入增量信息。做市商有自己研发的理论价格和风控模型,他们的报价基于对市场的深入研究和专业判断。
做市商对市场信息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远超普通投资者。他们通过调整报价引导市场价格走向,缩短价格调整的时间。当市场短期波动较大时,做市商通过逆向交易引导价格向内在价值回归,平抑股价波动。
在这个过程中,做市商与投资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不对称但互利的关系:做市商用专业能力和资本实力为投资者提供交易便利和价格参考;投资者则用交易为做市商提供赚取价差的机会。正是这种相互依存,构成了市场流动性的基础。
值得注意的一个现象是:在期权市场中,做市商与投资者之间的成交占比高达59%——这意味着超过一半的交易,交易对手都是做市商。做市商已经成为大多数投资者的实际交易对手方。
四、投资者与投资者:被做市商“连接”起来的群体
1. 传统竞价市场中的投资者之间交易
在纯粹的竞价交易制度下,投资者之间的直接交易是市场运行的核心机制。交易所在汇总所有交易委托的基础上,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买卖双方进行撮合成交。
在这种模式下,每个投资者的直接交易对象是其他投资者,交易对象都是不特定的——没有人知道把证券卖给自己的人是谁,或者谁买走了自己卖出的证券。市场流动性的高低,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的交易意愿:只要任何一方不愿意交易,交易就没法达成。
2. 做市商制度下,投资者之间不直接成交
在做市商制度下,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投资者之间并不直接成交,而是从做市商手中买进证券或向做市商卖出证券。
做市商制度的早期形态——如1997年前的纳斯达克市场——个人投资者只能与做市商交易,无法通过系统与其他投资者直接交易。在这种纯粹做市商模式下,投资者之间的直接联系被切断了,所有交易都要通过做市商这个“中介”完成。
做市商“搭建”起了投资者之间的桥梁。当一个投资者想卖出、另一个投资者想买入时,他们不需要直接碰面——做市商先从卖出者手中买入,再卖给买入者。做市商用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将分散的投资者连接成了一个有流动性的市场。
3. 混合交易制度:三种关系并存
现代金融市场已经发展出了更加复杂的混合交易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做市商和普通投资者享有同等的交易权,所有订单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
以北交所的混合交易制度为例:系统在撮合成交时不区分做市商订单和普通投资者订单——做市商和做市商、做市商和投资者、投资者和投资者之间均可成交。
这意味着,现代市场中三种关系同时存在:
- 投资者与投资者可以直接交易(在竞价撮合机制下)
- 投资者与做市商可以直接交易(在做市报价机制下)
- 做市商与做市商可以直接交易(在做市商之间的竞争中)
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从“唯一”的交易方式变成了“多种”交易方式之一。这种混合设计既保留了竞价交易的价格发现效率,又引入了做市商的流动性保障功能。
4. 散户作为“天然做市商”
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值得关注:如果把散户视为一个整体,他们的交易行为跟做市商有相似之处——频繁、密集、大量的买卖。专业交易员将市场参与者分为两类:流动性的提供者和流动性的消耗者。
从这个角度看,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易,本身就是流动性创造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大量投资者在同一时间买卖同一资产时,他们实际上在为彼此提供流动性。只是这种流动性是“偶发的”——依赖于买卖双方恰好同时出现——而不像做市商那样是“承诺的”。
结语
流动性的本质,是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一种相互服务关系。
做市商与做市商之间的竞争,通过缩小价差降低了所有人的交易成本;做市商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易,通过提供“万能对手方”消除了交易的不确定性;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直接交易,则通过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竞价机制实现了高效的价格发现。
这三种关系并非彼此替代,而是相互补充、共同作用。正如有研究者所指出的,做市商既充当流动性提供者,也充当流动性消耗者——他们在某些交易中是卖方,在另一些交易中是买方;他们既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也从市场中消耗流动性。
理解流动性的关键,不在于记住某个定义,而在于理解这些角色之间如何互动、如何博弈、如何共同维持一个让所有人都能随时买卖的市场。当你在交易软件上点击“买入”或“卖出”按钮、几乎瞬间就完成交易的那一刻,背后正是做市商与做市商、做市商与投资者、投资者与投资者这三重关系在同时运转——它们是市场这架庞大机器中,最精密的齿轮。